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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拿大電子旅行證 eTA

辦證天數:

  • 約 3 個工作天 (代辦約加2個工作天)

效期及入境次數

  • 5年效期(或到護照效期到期止),多次進出

入境可停留天數:

  • 由海關決定(最長180天)

備註:

  • 收齊證件後一日開始申辦證照流程。
  • 代辦天數為辦證天數約加2個工作天,不含繳件日及證照寄回指定取件人之日期。
  • 如遇特殊原因,將以服務人員與您聯繫為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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費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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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需文件

  1. 中華民國護照影本
    • 需為晶片護照且具備國民身分證號碼
    • 護照效期需入境加拿大時有六個月以上效期
  2. 加拿大電子旅行證eTA基本資料表 按此下載
    • 務必以中英文正楷書寫清楚。
       

補充說明

★申請ETA若遭拒絕,不予以退費。

★電子簽證(授權)僅供旅客持憑登機入境,惟該國境管人員對旅客能否入境擁有最終審核權。

★eTA核發效期至多5年,惟最多不超過護照效期。倘護照效期不足5年,到期後申換新護照,須重新申請eTA後方可入境加國。

★具加國國籍及取得永久居留身分之國人將無法申請eTA,該等人士須持加國護照或永久居留卡及有效護照入境加國。 倘永久居留卡已過期,則須先申請permanent resident travel document持憑入境加國,或辦理放棄永久居留身份後申請加拿大eTA。

備註

★凡持有我外交部核發效期半年以上之中華民國護照,其發照機關為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,且護照內註明身分證字號的台灣旅客來加拿大旅遊、探親、遊學、參加會議或洽商,均可享有停留期限最長6個月的非工作性質免簽證入境待遇。以免簽證方式搭機前來加拿大之外國人士,應先申請電子旅行eTA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