★申請ETA若遭拒絕,不予以退費。
★電子簽證(授權)僅供旅客持憑登機入境,惟該國境管人員對旅客能否入境擁有最終審核權。
★eTA核發效期至多5年,惟最多不超過護照效期。倘護照效期不足5年,到期後申換新護照,須重新申請eTA後方可入境加國。
★具加國國籍及取得永久居留身分之國人將無法申請eTA,該等人士須持加國護照或永久居留卡及有效護照入境加國。 倘永久居留卡已過期,則須先申請permanent resident travel document持憑入境加國,或辦理放棄永久居留身份後申請加拿大eTA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