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行程之泰國簽證為代辦費用。因簽證費用屬於國家單位設定之行政規費,且屬於代辦性質,與旅遊品項費用有別,所以若是各旅遊地政府有公告調漲或調降時,敝公司將即通知貴賓補費或退費,感謝您的配合。
★觀光簽證準備資料: - 有效期半年以上之護照正本。
- 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一份。
- 半年內拍攝之二吋照片一張,需白底大頭照,照片頭頂到下巴需於3.2-3.6公分,審查很嚴格。
- 每人需提供兩支不同的電話號碼。
落地簽證說明:泰國可辦理落地簽(2016/09/27起,簽證費用改為2000泰銖),但等候時間較長(約需1-3小時左右),非必要,請在台灣先辦理。
◎落地簽證注意事項說明:
- 須符合適用落地簽國家之國籍人士,國籍要跟護照上是同一個國家。
- 護照正本,有效期間包含在泰停留15天內,最少須超過6個月以上。
- 停留期限不得超過15天。
- 請出示已確認之自抵泰日起算,15天內回程機票。
- 明確的住宿地點,飯店須有訂房資料,或在泰期間地址。
- 最近6個月內拍攝之照片4X6公分乙張,若事先未備有照片,可在櫃台旁攝影站拍攝。
- 不是被泰國政府列入黑名單的對象。
- 旅客須出示在泰期間足夠之生活費,每人至少1萬泰幣,每一家庭至少2萬泰幣。
- 填寫簽證表格及完整之入、出境表格。
以上資料如有任何一項不符規定,簽證官有權利不發給簽證,並馬上遣返回國。
如團體客人辦理落地簽証者,因防止擔誤其它旅客之行程權益,若有時間延誤,本公司將會派專人及車另外接機,其費用約為2500泰銖(曼谷市區,其他地區另議),此費用將由客人支付,不便之處,敬請見諒。
為保障消費者及本公司雙方平等互信之權力義務,旅客報名繳交訂金後,一切法條精神依據觀光局公佈之『國外個人旅遊定型化契約書』為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