★申請資格:
符合下列條件的台灣華籍居民,即可使用這項網上服務預辦入境登記來港旅遊:
(a) (i) 在台灣出生;或
(ii)在台灣以外地區出生但曾以台灣居民身份來港;及
(b) 並無持有由台灣當局以外機關簽發的任何旅行證件(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俗稱「台胞證」及 由香港特別行政區(香港特區)入境事務處簽發的入境許可證除外)。
★登記人在預辦入境登記及在香港特區辦理入境檢查手續時,均須持有可用以返回台灣的旅行證件(護照),而該證件的有效期須不少於六個月。
★預辦入境登記的有效期為兩個月,如你符合下述的一般入境規定,可獲准以訪客身份進入香港特區兩次,每次逗留最多30天。
★當登記已過期或已使用該項登記入境兩次,才可以辦理新的登記。
★有關「台灣居民預辦入境登記」的常見問題